海门市2017年度人才津(补)贴申报通知
各企业注意啦!人才津贴申报工作开始了。关于海门市2017年度人才津(补)贴申报工作的的几点说明如下:
1、首次申报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参照海办发【2014】25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,申报时需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。申报表格中需本人签字,企业盖章。申报表1式3份,相关证明材料1份。相关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,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先携带好申请材料和相关原件到园区A2楼208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审核盖章(联系人:吴方允,联系电话:0513-68061912),再自行上报到海门市人才中心(市行政中心四楼0442室,联系人:黄林、陈楠,联系电话:0513-82102677)。
附件:1.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海门市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和购(租)房补贴暂行规定》的通知
2.海门市高校毕业生、技能型人才引进补贴制度实施意见(发文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