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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区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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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体经济企业看过来!一系列减负措施出台啦,涉及降低融资、人力、用能等多个方面的成本。

发布时间:2016-07-19


 实体经济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。最近,海门市政府出台了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》,推出一揽子扶持措施,帮助实体经济企业优化运行模式,增加盈利能力,推动实体经济企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

降低融资成本,整治层层加码加价行为

    鼓励商业银行企业用好和创新金融工具,服务好实体经济,力争2016年新增信贷投放不少于100亿元。加大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整治力度,整治层层加码加价行为。整合银政企资源,建立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,力争2016年通过“苏科贷”及科技型担保贷款、“助保贷”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发放贷款10亿元。加快上市后备企业培育,支持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,确保2016年底全市新增挂牌上市企业5家,力争股权融资、债券融资超100亿元。

    加快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,力争2016年再引进1至2家银行;力争2016年底,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达15亿元;支持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应急转贷,力争2016年累计转贷15亿元;积极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,力争2016年底担保余额达12亿元。


降低用能、用地成本

    从2016年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3.12分/千瓦时,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,相应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用电、用气价格,减少企业电费、水费、蒸汽费、天然气费等成本。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,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扩大到8000万千瓦时,力争减少企业电费成本超200万元。指导企业合理调度,最大限度降低峰期用电负荷,以补贴形式鼓励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,规避尖峰电价政策。

    推行工业用地差别化定价,经认定的新兴产业用地可以最低保护价204元/㎡确定出让底价。


降低投资成本,最高补助1500万元

    鼓励企业扩大投资。一年内技改设备投资额300万元或新办企业设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,300~500万元按设备投资额的8%补助;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%补助。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对当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设备投入超1亿元的,专项补助1000万元;超2亿元的,专项补助1500万元。

    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。对四层及以上标准厂房,占地100亩以上,土地出让底价按《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》每平方米204元的70%执行,即每平方米优惠61元。力争2016年新建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,引进100家中小企业入驻。


降低人力成本,实施稳岗补贴

    落实企业稳岗补贴政策。对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,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,且上年度减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,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给予稳岗补贴。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年以上,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4000元。对在本市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创业成功,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,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,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的吸纳就业奖励。

    支持企业引进紧缺人才。对符合“东洲英才”引进计划的创业领军人才(团队),企业创办3年内,奖励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%,最高限额为300万元。对国家“千人计划”专家等科技创业领军人才,企业创办3年内,奖励高级管理员、专业技术员(月均薪金2万元以上),工资薪金部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,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和非海门籍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,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、1500元、900元(名校本科毕业生)或500元(普通高校本科生)补贴。给予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、二级证书的技能型人才(非海门籍)每人每月500元、400元补贴。


降低经营成本,新增应税销售最高奖500万

    鼓励企业开拓市场,对当年应税销售增幅与效益同步增长,且税收贡献率不低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,采取递进式奖励,当年新增应税销售5000万元~1亿元的(含1亿)奖励20万元;新增1亿元~3亿的(含3亿),奖励100万元;新增3亿元~5亿的(含5亿),奖励200万元;新增5亿元~10亿的(含10亿),奖励300万元;新增10亿元以上的,奖励500万元。

    如税收贡献率低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,奖励标准减半。同时,降低企业物流成本,全年力争物流成本占比降低0.1个百分点。对物流企业继续实施“营改增”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,推动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。

   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。对认定为省级、南通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,分别给予30万元、5万元奖励。信息化设备投入每年度总额达20万元以上(含20万元),经验收后,按照投资额的10%进行补助,单笔最高补助15万元。对购买软件、信息化服务等投入每年度总额达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,经验收后,按照投资额的20%进行补助,单笔最高补助10万元。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,全市50%的工业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,企业服务化投入占比和服务化收入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,大力培育创建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基地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。

    鼓励我市企业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。对建立并实际投入使用1年以上,平台入网企业达200家以上且平台B2B业务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,或平台B2C业务网上交易额超过5000万元的本市电子商务平台,按平台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20%给予一次性奖励,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;平台入网企业达500家以上且平台B2B业务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,或B2C业务网上交易额超过2.5亿元的本市电子商务平台,按平台设备及软件投资额的30%给予一次性奖励,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。对于与第三方跨境平台已签订服务协议,且B2B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,或B2C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,自2015年起三年内按每年销售佣金的10%给予补助,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5万元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首次实现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

来源:海门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