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海门市“东洲英才” 引进计划的通知
各企业:
1.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,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,或具有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(高技能创新人才学历可放宽)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(1963年1月1日后出生,院士可适当放宽);
2.申报人须为2015年1月1日之后(申报团队项目的,团队成员须为2013年1月1日之后),从海门市外引进到我市创新创业,且主要精力应为企业服务;
3.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;
4.申报单位一般应已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,并缴纳社保费。
文件详情请下载附件查看。请有意申报的企业联系园区项目服务中心吴方允(联系电话:0513-68061906)。
附件: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“东洲英才”引进计划的通知(海委人才办〔2017〕5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