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公示

海门凤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3-13

1.招标条件

本招标项目海门凤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(项目名称)已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南通裕登农业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海门凤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

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项目概况

2.1.1建设地点: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、八一村、新河村、新北村、新富村、凤凰村、殷忠村。

2.1.2建设规模: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和特色农业设施建设工程。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包括河道清淤270189m³、岸线整形37926㎡、路面修缮122916㎡、路灯亮化1556盏、污水管网改造40001m、居民休闲广场改造11455㎡、道路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提升47319㎡、农房外立面墙体更新199067㎡等。拟流转土地面积合计3992亩,规划建设薄膜连栋大棚3992亩。

2.1.3合同估算价:24500万元

2.1.4工期要求:180日历天,计划开工日期:2025410,竣工日期:2025109

2.1.5其他:  /

2.2招标范围:涉及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、八一村、新河村、新北村、新富村、凤凰村、殷忠村共计7个村,主要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薄膜连栋大棚建设。

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,并满足以下要求:

(1)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

(2)企业的资质类别、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、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
(3)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3.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单位注册,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(B证),且满足下列条件:

(1)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;

(2)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(项目经理身份无承担的在建工程,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,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);

(3)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,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,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。

3.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:

3.3.1不属于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(包括自然人和单位),在失信记录解除前,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(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,以“信用中国”(http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公布的信息为准);

3.3.2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:

1)自202341以来,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、弄虚作假、以他人名义投标、骗取中标、转包、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;

2)自202341以来,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、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;

3)自202341以来,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;

3.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.4.3项规定的情形。

3.5本次招标不接受(接受/不接受)联合体投标。

3.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
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
4.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:2025313日至2025318


5.投标截止时间

5.1投标截止时间为:20253201800

5.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
6.资格审查

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。


7.评标方法

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


8.联系方式

招标人:南通裕登农业有限公司

地  址:南通市海门区海欣商务大厦

联系人:刘先生

电  话:13023596673

招标代理机构: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

地  址: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234

联系人:江女士

电  话:18996214272